以前這個IPAD商標是香港和台灣有兩家公司在蘋果的IPAD出現前就已經注冊了,所以按法律蘋果現在不能在中國賣這個商標ipad的所有東西,因為這個商標是中國的,所以現在就要打官司,這連個公司弄得好可以高價上億把這個商標使用權賣給蘋果,趁機大賺一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