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電信詐騙網絡犯罪,自12月1日起實施央行新規,將實施銀行三類賬戶。支付寶官方微博在昨日凌晨發布微博稱。
自12月1日起,同一用戶在支付寶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支付賬戶,根據央行的規定,一個Ⅲ類支付賬戶的余額不能超過1000元,也就是我們通過支付寶從銀行扣款的支付額度將限制在1000元以內。
支付寶app類型:iPhone財務軟件
大小:207M
版本:V10.0.1
支付寶錢包電腦版類型:其他軟件
大小:35.4M
版本:v9.6.9.062901官方最新版
支付寶安全控件Mac版類型:網銀插件
大小:14.9M
版本:V1.0.0.5
支付寶iPad版類型:iPad財務軟件
大小:207M
版本:V10.0.1
支付寶暫時還未解釋已經綁定的用戶屬於哪一類賬戶,後續的報道請繼續關注PC6。當然其他的支付方式將不受限制,如余額寶支付、信用卡支付等。
在支付賬戶管理方面, 12月1日起,同一用戶在支付寶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支付賬戶;新注冊賬戶自注冊之日起6個月內未發生交易,賬戶可能會被暫停使用,重新認證後可再次使用;如果多個賬戶對應同一手機號碼,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寶將對此類賬戶進行告知並清理。
在轉賬管理方面,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寶賬戶轉賬時,單日轉賬筆數上限為100筆。單筆轉賬金額規定保持不變。此外,根據《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支付寶將不再為銷售POS機、刷卡器終端的商戶提供收款服務。央行《通知》為9月30日發布,其中就“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加強轉賬管理”、“加強銀行卡業務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所涉新規於今日起落地執行。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愈加受到關注。9月23日,中央綜治辦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關於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就打擊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2016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6〕261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
11 月 25 日,中國人民銀行再次發布特急文件:銀發〔2016〕302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向銀行各級重申了央行關於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的相關要求。
Ⅰ 類賬戶包括我們現在常用的實體卡及存折,以借記卡為主;
Ⅱ 類是虛擬賬戶,須綁定 Ⅰ 類賬戶或信用卡使用 。主要負責日常較大開支,或者理財、投資等;
Ⅲ 類也是虛擬賬戶,須綁定 Ⅰ 類賬戶或信用卡使用。主要用於小額網絡支付業務,與微信錢包類似,適用於高頻率的小額移動支付。
央行規定影響到普通用戶的具體表現就是:
*ATM 轉賬 24 小時內可撤銷。
*取消同行異地存取款、轉賬的手續費,但跨行轉賬依然收取手續費。
*支付寶單日轉賬限 100 筆;向他人轉賬,單日累計金額超過 5 萬元的,應采用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超過30萬元的,銀行會進行大額交易提醒,需再次確認。
*6 個月內沒有交易記錄的賬戶將被暫停業務,等待銀行和支付機構重新核實身份後,可以恢復。
*一張銀行卡可以同時綁定多個支付平台,但不能同時綁定同一個支付平台的不同帳號。也就是說,如果你有兩個支付寶賬戶,兩個賬戶是不能綁定同一張卡的。